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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航識污,科技助力執法揪出隱匿“元兇”——沈陽市查處兩起違規排放揮發性有機物案 

發布時間:2024/09/03

近日,新民市胡臺開發區兩家公司排放揮發性有機物(VOCs)超過國家相關排放標準限值,被生態環境部門立案調查。


據了解,新民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在利用走航車對新民市全區域進行巡查時,監測到胡臺開發區存在區域揮發性有機物(VOCs)高值。執法人員立即鎖定高值點位周邊疑似污染源,經進一步排查發現兩家企業涉嫌違規排放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


經查,某家具有限公司的噴漆車間,雖配有全套污染防治設施且照常運行,但噴漆車間的墻體上卻懸掛著三臺直徑約一米的排風扇,正向空氣中排放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廢氣。而另一家從事加工銷售橡膠制品的某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生產車間的門、窗都處于敞開狀態,且產品擠出成型和印刷工藝配套建設的廢氣治理設施—UV(紫外線)光氧催化和活性炭吸附裝置并未開啟,污染防治建設形同虛設。


沈陽市新民生態環境分局依法對兩家涉嫌違法違規企業進行立案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明確“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無法密閉的,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上述兩家企業涉嫌違反該項法律規定,將受到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據介紹,沈陽市已全面啟動大氣環境治理攻堅行動,將借助高科技走航車,加大對排查區域全面巡查力度,精準鎖定污染區域,徹底解決違法違規排放廢氣案件隱蔽性高的難題,對此類事件精準打擊。